依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赞同,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56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
1、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考试报名的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职员可以考试报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需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平桥区政府购岗服务目前岗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5、户籍需要:应具备信阳户籍或信阳户口生源;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与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岗教师,考试报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需要:考试报名农村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农村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婴幼儿园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且具备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7、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置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可以考试报名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规范规定需要的。
3、招聘方法
公开招聘教师按报名与资格审察、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